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十八条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您只有履行完备案手续才能开通网站。